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
QING TONG XIA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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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
QING TONG XIA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1日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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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克服案件线索少,办案经验不足的局面,我院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加强相关业务学习,提高运用执检业务系统办案水平,助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提高工作主动性,深入基层做宣传。由于此项工作开展时间短,相关办案部门和群众对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职能和相关法律不甚了解,案件信息来源渠道窄,办案数量较少。为解决这一问题,全体执检干警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深入派出所、交警大队、法制大队等办案部门,与办案民警进行交谈,了解了辖区内刑事案件发生的数量、特点及涉嫌的主要罪名,并向其介绍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立案条件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加强与本院侦监、公诉的协作沟通,及时了解案件情况,互通信息,增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针对性。
二、认真开展岗位练兵,补足技能短板。2017年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发生了较大改变,首先,基层检察院负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其次,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的正式应用。为尽快适应工作需要,执检部门制定岗位练兵计划,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执检厅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和执检子系统相关内容,为加深干警对《规定》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高运用执检子系统办案的能力,我院将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组织干警结合办案,在学中干,干中学,迅速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与水平。
三、提升办案质效,规范办案程序。严格执行高检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相关规定,确保我院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客观准确。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我院严把案件的受理关、立案审查关。对不符合受理和立案条件的案件坚决不予受理和立案。对立案审查的案件,认真调阅案卷,根据审查对象所涉嫌的罪名、可能量刑的范围、是否赔偿被害人损失,羁押期间的表现,有无影响案件诉讼,有无办案风险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同时听取侦查监督部门及办案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充分运用执检子系统办理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